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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合肥师范学院大学生自律委员会部门负责人竞选工作的通知

编辑日期:2019-06-18    添加人:马喆      审核人:   来源:   阅读次数:

校律委会主席团、各部门:

为带动校大学生自律委员会全体续聘学生干部形成“比、学、赶、帮、超”的良好学习氛围,按照《合肥师范学院大学生自律委员会章程》(以下简称《章程》),经大学生自律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研究,报学生工作部同意,决定从2019年6月18日起启动合肥师范学院大学生自律委员会部门负责人竞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部门负责人竞选工作在学生工作部领导老师指导下,按照《章程》中的相关规定,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坚持竞争上岗和双向选择相结合,个人意愿与组织安排相结合。自愿报名、广纳贤才、择优录用。

二、具体岗位和职数

1、办公室主任1名,副主任3名;

2、宣传与信息部部长1名,副部长3名;

3、学风建设部部长1名,副部长3名;

4、心理咨询部部长1名,副部长3名;

6、生活协管部部长1名,副部长3名;

7、安全与实践部部长1名,副部长3名;

三、竞选范围

在合肥师范学院大学生自律委员会任职超过半年(含半年)的各部门成员。

四、竞选条件

1、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纪律处分。

2、有正确的政治方向,思想觉悟高。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学校,有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意愿。

3、刻苦学习,努力工作。能够协调好工作与学习之间的关系。

4、具有较强的组织策划、沟通协调能力。善于思考,勇于创新,敢于大胆开展工作。

5、具有良好的工作心态,能虚心接纳他人意见。热爱自律委员会工作,乐于奉献,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

五、竞选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6月18日—6月20日

2、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填写《合肥师范学院大学生自律委员会学生干部竞选报名表》,送交竹园四楼405办公室。报名人员可根据报名情况,于报名截止时间6月20日(周四)中午13:00前调整所报职位。

(二)竞选

1、竞选方式:6月21日组织符合条件的竞选者进行竞选演讲与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竞选要求:演说稿内容应包括个人简介、竞选目标、竞选目的、个人实力评价、未来施政纲领等,做到观点正确,层次清晰,语言凝炼、优美、生动,富有感染力。

(三)公示

6月24日至6月27日,公布竞选结果,于校自律会主页公示三天。

(四)任用

实行先试用再聘用方式,试用期为一个月,经考核合格后聘用,聘用期一年,由校自律会颁发聘用证书。

六、相关要求

(一)参加竞选的人员要正确对待竞争,不准弄虚作假,不得进行拉票,部分涉及岗位调整的干部要正确对待组织安排。对于干部竞选工作中的违纪行为,欢迎大家举报(举报电话:63676031),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追究责任。

(二)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开展政策宣传和动员报名,认真协助做好民主推荐和组织考察,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按时完成校大学生自律委员会部门负责人竞选工作任务。

特此通知。

校大学生自律委员会

2019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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