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律委会主席团、各部门:
按照《合肥师范学院大学生自律委员会章程》(以下简称《章程》),经校大学生自律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研究,报学生工作部领导老师同意,决定从2018年6月7日起启动合肥师范学院大学生自律委员会主席团干部竞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主席团干部竞选工作在学生工作部领导老师指导下,按照《章程》中的相关规定,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坚持竞争上岗和双向选择相结合,个人意愿与组织安排相结合。自愿报名、广纳贤才、择优录用。
二、具体岗位和职数
1、主席1名;
2、副主席5名。
三、竞选范围
在校律委会主席团或各部门正、副部长任职超过半年(含半年)的常务委员会成员。
四、竞选条件
1、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纪律处分。
2、刻苦学习,努力工作。能够协调好工作与学习之间的关系。
3、具有较强的组织策划、沟通协调能力。善于思考,勇于创新,敢于大胆开展工作。
4、具有良好的工作心态。热爱自律委员会工作,乐于奉献,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
5、在同学中有较高的群众威信与一定知名度。
五、竞选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6月7日—6月12日
2、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填写《合肥师范学院大学生自律委员会学生干部竞选报名表》,送交行知楼414学生工作处办公室。于报名截止时间6月12日(周二)中午12:30前,报名人员可根据报名情况调整所报职位。
(二)竞选
1、竞选办法:6月12日组织符合条件的竞选者进行竞选演讲与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竞选要求:演说稿内容应包括个人简介、竞选目标、竞选目的、个人实力评价、未来施政纲领等,做到观点正确,层次清晰,语言凝炼、优美、生动,富有感染力。
(三)公示
6月19日至6月21日,公布竞选结果,于校自律会主页公示三天。
(四)任用
实行先试用再聘用方式,试用期为一个月,经考核合格后聘用,聘用期一年,由校自律会颁发聘用证书。
六、相关要求
(一)参加竞选的人员要正确对待竞争,不准弄虚作假,不得进行拉票,部分涉及岗位调整的干部要正确对待组织安排。对于干部竞选工作中的违纪行为,欢迎大家举报(举报电话:63676031),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追究责任。
(二)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开展政策宣传和动员报名,认真协助做好民主推荐和组织考察,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按时完成校大学生自律委员会主席团干部竞选工作任务。
特此通知。
附件:合肥师范学院大学生自律委员会学生干部竞选报名表
校大学生自律委员会
2018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