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自律委员会
 首页  机构设置  新闻资讯  通知公告  规章制度  校园文明创建  校园小贴士 
  通知公告
关于4月18日滨湖校区学生宿舍安...
关于4月17日锦绣校区学生宿舍安...
关于开展滨湖校区宿舍安全卫生...
关于开展锦绣校区宿舍安全卫生...
关于3月21日滨湖校区学生宿舍安...
关于3月20日锦绣校区学生宿舍安...
关于2月29日滨湖校区学生宿舍安...
关于2月28日锦绣校区学生宿舍安...
  校园文明创建
锦绣校区2023级新生晚自习检查...
滨湖校区2023级新生晚自习检查...
滨湖校区2023级新生晚自习检查...
锦绣校区2023级新生晚自习检查...
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第十一周...
滨湖校区2023级新生晚自习检查...
锦绣校区2023级新生晚自习检查...
锦绣校区2023-2024年第二学期第...
  新闻资讯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资讯 > 正文

第十七届大学生自律委员会正式成立

编辑日期:2020-11-13    添加人:大学生自律委员会      审核人:   来源:学生工作(部)处、人武部   阅读次数:

本网讯 11月11号下午,第十七届大学生自律委员会成立大会在滨湖校区刘铭传楼学术报告厅举行。学生工作部部长陆涛,副部长刘艳,学生工作部老师葛畅、韦小龙、赵峰出席,第十七届大学生自律委员会全体成员参加。大会由第十七届大学生自律委员会生活协管部部长张卓佳主持。

大会伊始,全体成员共同观看《大学生自律委员会2019-2020学年工作总结》汇报视频。葛畅和刘艳分别宣读《关于成立第十七届合肥师范学院大学生自律委员会的通知》和《关于表彰合肥师范学院大学生自律委员会2019-2020学年优秀学生干部的决定》,韦小龙,赵峰为第十六届优秀学生干部代表颁奖并合影留念。

第十七届大学生自律委员会宋珂、裴春晓和赵佳乐三位同学代表发言。他们结合自身经历,分享了自己进入大学生自律委员会以来的感受和收获,并希望同全体成员一起牢记使命,恪守学生本分,将自律会建设得越来越好。

陆涛在总结讲话中对第十七届大学生自律委员会成立大会的顺利召开表示祝贺,并对新委员的加入表示热烈的欢迎。她充分肯定过去一学年大学生自律委员会的工作成效,强调在新时代的背景下,青年大学生应该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嘱托,提高自身政治素养,逐步成长为可以担当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重任的时代新人。她强调,作为学生干部要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要增强管理助手意识,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要提高组织干部协调能力,充分发挥核心带动作用。秉承“严以自律,止于至善;德才兼备,精致服务”的服务初心,深刻践行“服务于学校、服务于同学、服务于自我”的行动指南。

会后,全体人员合影留念。(大学生自律委员会 韩明阳)

 

上一条:第十七届心理与拓展部召开第二次部门例会
下一条:第十七届宣传与信息部召开第二次部门例会

关闭